《不是他媽,幹嘛栽培他?》 廖輝英
台北古小姐問:
十八歲時愛上十九歲的他,後者因家貧無力升學而待役中。
為供養他繼續升學,她在他服役時轉業為櫃姐,努力賺錢,熬了八年,才盼到他大學畢業。
第十年兩人終於成婚,年底他外遇被逮,悔過言和;不到三個月再犯,又七個月提離婚。她傷心欲絕,卻不甘心為栽培他虛擲十年青春,問我該如何是好?
我的意見:
十八、九歲一頭栽進情網,十年裡犧牲自我、埋頭賺錢,兩萬八的月薪,撐起兩個人的生活費,還供養男友專心讀日間部、連打工也不必。男人是這樣的,妳既然要慷慨的給,他就能厚顏的受;妳要享受犧牲,他當然不必犧牲享受,說來說去不正是自己將他給寵壞的?她覺得他是可造之才,不讀大學簡直暴殄天物!但即便是事實,可妳又不是他媽,幹嘛攬起栽培的責任?非親非故,只憑愛情就跳入十年深淵,女人的義氣還真叫旁人替她捏一把汗!有些婚姻都走不過十年,何況所謂愛情?真是莽勇無智啊!男人如果真那麼愛讀書,為什麼不能半工半讀自我栽培?女人急著跳出來,難道不是下意識想要用這樣的投資套住男人?
既然是投資,就有風險,在愛情裡,這也得概括承受。標的錯誤,血本無歸,更是只能眼淚往肚裡吞。
古小姐不明白:怎麼十年沒事,一結婚反而馬上出事?
婚前她或許忙於工作賺錢,根本不知他有否劈腿;婚後一年外遇不斷,也許只是因住一起、讓他無所遁形吧。
往事已成煙,讓它去吧!古小姐還年輕,幸好也沒小孩,哭幾把眼淚,睡幾個天昏地暗,醒來看到自己依然站在三十歲的新鮮浪頭上,謝天謝地,人生才要開始呢!
【民國100年5月8日聯合報家庭副刊-女人大轉彎】